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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法定节假日和周末休息,算不算在工资里面,是否是带薪休假和休息。如果我的工资不算法定节假日和周末休息,是不是不合法的。法定节假日和周末休息,是否是带薪休假和休息。如果我的工资不算法定节假日和周末休息,是不是不合法的。

劳动纠纷 2019-11-04 01:3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 2007年12月14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国务院令公布《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规定:
    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 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为,企业至少每周安排劳动者休息一天。劳动者每天工作8小时,如因企业需要可以安排加班,但是累计工作时间不得超过每周44小时。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支付加班费,为日工资标准的3倍或者两倍予以支付如果企业不安排劳动者休息,那么属于违法法律规定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劳动者可以以此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而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并要求企业按照劳动合同法
    46、47条的规定支付相关经济补偿
  • 法定节假日是带薪休假的,是有工资的。《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根据以上规定,法定节假日没上班时应当依法支付工资的。
    看是法定节日还是法定假日,法定节日上班是支付三倍工资,假日上班是支付两倍工资。
    工资计算方法:
    1、基础工资 = 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各种津贴+加班工资;
    2、考核工资 = 月度考核工资+季度考核工资+年度考核工资;
    3、实行日薪制或者计件制员工按其它办法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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