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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双方结婚前房屋卖出的钱归属于谁的资产

离婚 2019-11-11 11: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婚前财产,归男女双方各自所有;婚前由一方父母出资首付的房产,首付款份额为出资方子女所有,共同还贷部分,按照双方实际出资比例享有份额。
    二、无论婚前还是婚后买的房子,上海地区审判实践中,产权证上的产权人写谁的名字并不那么重要,关键还是要看房产的取得和出资情况,房产的出资情况直接决定了是否对该房产享有权益,享有多大的权益。
    三、最具有法律效力的首付出资证明是出资方向房地产开发企业账户或二手房上家转账汇款的银行交易记录。 如有其它问题,建议寻求律师帮助,可联系我进一步深入咨询。

  • 一、新婚姻法,房产增值部分,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五条规定:确定了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房屋产生的增值部分,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不予分割。
    二、新婚姻法,婚内房屋赠与,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六条规定:针对的是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房产赠与另一方,未过户的,可以撤销赠与行为。也就是说,未过户的赠与属于不产生效力的赠与,说的天花乱坠,把房子给你要和你结婚。没有过户,想什么时候要回去就什么时候要回去了。因此,有人要赠与房产的,先过户。
    三、新婚姻法,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此时,即使房子是婚后由父母购买的,如果是产权登记在出资方父母子女名下的,离婚时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 婚前房产属个人,婚后房产要看谁出钱购买的房产。如果是共同出钱是共同财产。婚姻法规定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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