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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儿子来对待老人,如何对待养父母

离婚 2019-11-10 12:5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无论儿女,一视同仁。三个子女或许对父母的态度和赡养义务的履行各不相同,如果打官司只需对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子女起诉,如果连同已经履行赡养义务的子女起诉是不恰当的,也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赡养问题是家庭问题,父母与子女的清情比赡养费更重要,打官司可以赢得赡养费,但有可能使家庭矛盾更加激化,请慎酌。
  • 孩子长大后不赡养父母是违法的行为。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1条规定:“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此条中的“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是指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 根据法律规定,子女都有赡养自己父母的法律义务。如果有人不承担赡养父母的义务,父母是可以随时起诉该子女的,这个自然包括女儿,也包括已经出嫁多年的女儿。《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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