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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扣除辛勤劳动和汗水挣来的工资?

债权债务 2019-11-10 16:1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我国的立法中,对用人单位无故克扣工资的行为作了明确的规定,为劳动者依法维权提供了依据。  具体说来,无故克扣工资主要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即在劳动者已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没有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应有的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确有克扣工资的权利。比如,法律终究规定了以下几种情况,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的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另外,如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亦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这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这些都是法定的关于用人单位扣减劳动者工资的合理情形。可惜,现实中不少用人单位却以其他一些莫须有的理由扣减劳动者的工资,令劳动者利益无故受损。因此,当用人单位以法定情形以外的理由扣减工资时,即可定为无故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到相关的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责令支付全额工资,并有权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要求获取相应赔偿。
  • 一般扣工资会有下面三个情况:
    1、出勤天数未达到合同约定的天数,这个要按照基本工资除以应出勤天数再乘以请假天数,得出应扣除的工资;
    2、工作期间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其他惩罚条例(比如打架、旷工、质量事故等),具体的金额根据公司的规定执行;
    3、绩效扣分,一般公司的工资体系里会有绩效工资,也就是拿出一部分工资,根据绩效评价来发放,只有达到满分才能全部拿到,这个具体要参考公司的绩效体系是怎么构筑的;
    若企业扣工资没有合法合理的理由,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获得自己应得的工资。
  • 社保要从工资扣除的比例。单位方式参保,以实际工资作为交纳基数。以单位买全社保为准,计算如下所示:医疗保险:个人承担2%,单位承担8%;养老保险:个人为8%,单位承担20%;失业保险:个人为1%,单位承担2%;工伤保险:个人无,单位1%;生育保险:个人无,单位1%;公积金:个人
    3.5%,单位
    3.5%。而工伤和生育保险的费用均由单位承担。举个例子,为了计算方便,以工资为4000元/每月,那么其需要交纳的保费为:医疗保险:4000*2%=80元,单位4000*8%=320元;养老保险:4000*8%=320元,单位4000*20%=800元;失业保险:4000*1%=40元,单位4000*2%=40元;工伤保险:个人无,单位4000*1%=40元生育保险:个人无,单位4000*1%=40元公积金:4000*
    3.5%=140元,4000*
    3.5%=140元。因此个人总计为:580元,单位总计为:1420元。计算的数据可能会与实际的有出入,但计算的方式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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