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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拿回我的工资,但是工头不会还我的。

劳动纠纷 2019-11-08 17:0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资是雇主或者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或者与员工约定的方式支付的,可是,实际生活中很多公司会违反法律规定不及时发放足额的工资给员工,那么,针对这种情形的,员工们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例如干了一个月的活只给半个月的工资该怎么拿回剩下的一半呢?   如果在生活中碰到这种公司或者老板的,可以按照如下几种方式为自己讨回薪资:   
    一、协商   想要拿回工资,最便利的途径就是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通过双方协商能够让局面更加和气,而且时间成本、人工成本等也是最低的,所以,如果在生活中遇到这种情况的,建议先试着跟对方协商。   
    二、调解   如果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那么,当事人就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三、仲裁   按照上面的解决途径,当事人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投诉   按照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侵犯了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可以向劳动局、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五、诉讼   如果按照上述几个途径都不能解决问题的话,当事人也不需要着急,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追索应当支付给你的劳动报酬,而且对于这类案件,你可以在法院作出判决以前就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   即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 如果劳动者有欠条的,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欠条里的工资数额。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1、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2、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3、最有效的是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用律师),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如果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或者仲裁不公,还可以在15天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直接通过法院判决执行。
    5、按上述途径索取工资的同时,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你加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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