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一方不允许,此外一方明确提出离异是不是能够

肖像权 2019-11-08 08: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方提起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在现实生活中是一个非常常见的问题。大家看到这个问题,可能最直观的想法就是,主张离婚的一方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不就行了!是的,这个办法可能大家都知道,但这不是唯一的,也不是最好的解决问题的方法,而是遇到这种情况的当事人,在没有其他办法的前提下,最后采取的无奈之举。
  • 首先,想离婚的一方,可以单方面到法院起诉离婚。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同时,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法院可以判决双方离婚。但是,当事人要清楚,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二年只能作为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的一个依据。
    但是,这个时间需要法院的确认。  其次,根据《婚姻法》(修正案)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说明,男女一方提出离婚后,是否准予离婚,不取决于另一方是否同意离婚,而是法院依据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和调解有无效来决定。
  • 规定是只要有夫妻感情破裂证据,在法院调解无效前提,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
    《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可克达拉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