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你好,分居三年后你能申请自动离婚吗?

离婚 2019-11-07 08:1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自动离婚的情况有如下几种属于正常现象。
    一、按照民间习俗结婚,但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后感情不合,这种情况,不需要补办《结婚证》,可以直接分手。也就是说,如果是擅自结婚,不经过婚姻登记而非法同居的,那么,所谓的“离婚”也不受法律制约,直接离婚。
    二、早婚,双方或者其中有一方的年龄未达到法定婚龄的,自动离婚。等达到婚龄后,再根据双方志愿的原则,确定是否续婚。
    三、重婚是非法婚姻,自然无效。其非法婚姻自动解除。也就是自动离婚。
    四、包办婚姻。根据婚姻自由的原则,包办婚姻也是无效的婚姻,被强迫人有权自动离婚,拒绝继续受害。
  • 首先,分居两年并不能成为离婚的理由。生活中,夫妻分居的原因有很多种,比如异地工作等等。因此,并不是只要分居就可以作为离婚的理由。按照法律的规定,必须是因为感情不和分居导致分居满两年,才可以作为离婚的理由。
    其次,因感情不和导致分居满两年只是法院作为判定准予双方离婚与否的一个考虑因素,法院必须根据整个案情,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最后,因感情不和导致分居满两年不能自动离婚。
    法律没有规定分居可以自动离婚,离婚必须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分居两年不可以自动离婚、分居多久都不可以自动离婚。
  • 对方重婚申请离婚损害赔偿,首先要明确什么叫重婚:
    (1)法律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在实行单一登记婚的中国,只要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不论是否同居,重婚即已构成。
    (2)事实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视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①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的;②有配偶的人虽未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但以夫妻相称或者对外以夫妻自居的。以夫妻相称,除当事人间承认、日常生活间的称呼外,当事人同居生活,女方生病时男方以丈夫的名义签名、陪侍,女方生育孩子男方以父亲的名义在医院签字,当事人以父母的名义为子女庆祝满月等,也可以作为认定以夫妻相称的辅助证据。认定重婚,通常还需要取得周围群众、当事人亲朋戚友的证言,以证明周围群众认为当事人是夫妻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