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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知道如何写离婚申请书以及在哪里递交吗?

离婚 2019-11-08 14:0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民事诉讼法》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等信息。
    (二)原告诉讼请求以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四)受诉法院名称,起诉的年、月、日,起诉人签名或盖章。
  • 对于离婚起诉状的书写,当事人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进行书写。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附:范文一篇  离婚起诉状  原告××,性别,××××年×月×日出生,住所地:××省××市××××路×号×幢×××房。电话:×××××××  被告××,性别,××××年×月×日出生,住所地:××省××市××路×号×幢×××房。电话:×××××××  案由:离婚  诉讼请求:要求与被告离婚;  
    2.由原告抚养儿子刘×;  
    3.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约元,其中元归我所有。  
    4、案件受理费由双方承担(或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  此致  ××××人民法院  起诉人:××  ××××年×月×日
  • 需要看双方是否构成事实婚姻来定是否可以申请离婚。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
    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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