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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在网上列了一份虚拟名单时,我被骗了。我能拿回钱吗?

损害赔偿 2019-11-08 05: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现在给大家提供一个好地方报案:(全国性)信息网络安全报警网站:http://www.cyberpolice.cn 直接填写个人真实资料报案证据,很快就受理的,让互联网更干净更平安吧。还有一个举报网址:http://www.sznet
    110.gov.cn可以多提交下。总会有人管理的。
    如果在网上购物被骗后,请按以下步骤进行报案:
    1、尽可能地保存好所有与诈骗分子进行联系的单据,如电子邮件、银行汇款单、手机短信等等。
    2、将您的被骗经过以书面形式记录下来。
    3、带着您的被骗经过和被骗单据到当地公安机关刑事警察部门、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或者派出所进行报案,并由民警作一份报案笔录。
    4、在当地公安机关的帮助下将案件及相关材料移交到案发地公安机关(如诈骗分子手机所在地,网站维护地)作进一步查处。
  • 网上被骗应该立即报警,请按以下步骤进行报案:
    1、尽可能地保存好所有与诈骗分子进行联系的单据,如电子邮件、银行汇款单、手机短信等等。
    2、将您的被骗经过以书面形式记录下来。
    3、带着您的被骗经过和被骗单据到当地公安机关刑事警察部门、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或者派出所进行报案,并由民警作一份报案笔录。
    4、在当地公安机关的帮助下将案件及相关材料移交到案发地公安机关(如诈骗分子手机所在地,网站维护地)作进一步查处。
  • 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如果对方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应该由对方或其保险公司赔偿己方因事故而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医疗费用)。
    而如果双方就赔偿问题协商不成,或对方不肯协商的,则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如果对方是机动车的,则可以同时起诉对方及其保险公司,要求先同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内全额进行赔偿,超过部分再由对方赔偿。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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