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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共同的财产,没有共同的债务,有孩子的男人。

离婚 2019-11-14 11: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哪些?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
    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也就是说,按照上述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
    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另一种是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况。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 你好,共同财产是一人一半的,要是属于共同债务的,也是一人一半的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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