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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刑期间能离婚吗? 如果没有犯人怎么办?

离婚 2019-11-16 03:0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到底怎么与服刑人员离婚?我国婚姻法规定了两种离婚方式,一种是去民政局协议离婚,一种是去法院诉讼离婚。由于我国法律赋予服刑人员与普通公民同等的民事权利,因此与服刑人员离婚跟普通公民的离婚没有本质的区别。
  • 在我国要离婚的,有且只有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如果没有被监禁的一方能够与被监禁的一方就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的,可以签订离婚协议书,并且可以考虑由民政部门特事特办,由民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到监狱等服刑地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但是这种方式受到的限制较多,取决于民政部门是否愿意特事特办,实践中采取协议离婚方式的也不多。那么就只剩下诉讼离婚了。如果没有被监禁的一方坚持要求离婚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并不是所有的起诉到法院的离婚案件法院都会判决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性,法定的离婚事由包括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事宜。原则上来说,没有法定离婚是由的,法院不会判决离婚,但是因为一方被监禁所以情况较为特殊,所以法院可能会判决离婚。但是法院具体如何判决,我们无法预测,希望您谅解。
  • 服刑人员诉讼离婚时,其应当向哪个法院起诉离婚呢?这需要看离婚诉讼是由服刑人员提出的,还是由服刑人员配偶提出的。  
    (一)服刑人员离婚管辖,服刑人员离婚向哪个法院起诉?服刑人员提出离婚  如果是服刑人员提出离婚诉讼的,按照“原告就被告”的一般管辖原则,服刑人员应当向其配偶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二)服刑人员离婚管辖,服刑人员离婚向哪个法院起诉?服刑人员配偶提出离婚  《民事诉讼法》第23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都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也就是说,如果服刑人员的配偶提出离婚诉讼的,那么应该向原告(即服刑人员配偶自己)住所地的法院起诉。法律这么规定的原因在于,服刑人员被关押的地方往往与其配偶居住的地方不同,为了方便服刑人员配偶履行诉讼程序,减少其负担,因此其可以向自己住所地的法院起诉离婚。  
    (三)服刑人员离婚管辖,服刑人员离婚向哪个法院起诉?双方都是服刑人员  如果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人民法管辖。  也就是说,如果夫妻双方都是服刑人员的话,如果被告服刑不到一年,那么就由被告的原住所地法院管线;如果被告服刑超过了一年,那就由监禁地的法院管辖。这时候,原告住所地和原告监禁地的法院是无权管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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