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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工厂的社会保险辞职后最后一个月是怎么交的

保险纠纷 2019-11-20 10:2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辞职后社保怎么办理?
    根据现行社保相关政策规定,企业职员辞职后如不想断交社保,可以继续自己缴纳社保费用。但需按照规定办理参保手续,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本市户籍人员:参保人携带身份证、社保卡、户口簿到到原单位参保社保经办机构或户籍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接续参保。
    2、具有居住证的外地户籍人员:参保人携带身份证、社保卡、居住证等资料到原单位参保社保经办机构或居住证登记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接续参保。
    3、未办理居住证的外地户籍人员:参保人员携带身份证、社保卡、银行账号到原单位参保社保经办机构接续参保手续。
  • 企业社保费缴费单位登记(单位、个体户适用)  
    一、缴费单位登记范围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和社会团体)和个体工商户。  注:2009年6月1日之前已在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理了社保登记的缴费单位无需再到地税局办理缴费登记。  
    二、所需资料(复印件须用A4纸复印、加盖公章或签名。)  
    1、《社保缴费登记表(单位适用)》;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体工商户须提供);  
    3、经办人身份证、单位公章,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计划生育证明:  
    4、人其他资料在办理税务登记时提供。  
    三、办事流程  办事步骤  第一步备齐资料,办理税务登记局办理地点:地税服务厅  第二步:办理缴费登记办理地点:地税服务厅  第三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办理地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咨询电话:12333)  备注:地税服务厅含地税社保厅及各办税服务厅。  
    四、所需时限:半小时  
    五、办理须知  
    1、从事生产经营的缴费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非生产经营性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到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缴费登记。  
    2、缴费单位在办理缴费登记后、首次缴费申报前应到地税服务厅办理每一位缴费个人的基础资料明细登记。  
    3、缴费单位应于每月1~15日申报缴费。  
    4、扣缴社保费与扣税为同一账户,缴费单位每月申报前须保证银行存款足额扣缴相关税费。  
    5、办理登记后,缴费单位必须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到工行、农行、建行开设扣税(费)账号,并与银行签订《委托银行扣缴税(费)协议书》(可到地税服务厅领取或地税局网站下载),然后将其中的一份报送到地税服务厅,否则无法通过扣税(费)账户扣缴有关税费。  
    6、缴费单位在办税服务厅办理缴费登记后,应于10个工作日之后可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
  • 1,被公司辞退后,与公司不再存在劳动关系,公司不再负责缴纳社保。
    2,公司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十五日将社保关系办理减员,劳动者可以由自行缴纳社保,或者由新单位继续缴纳。
    3,《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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