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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纠纷牵连工人的工资调动工资

劳动纠纷 2019-11-15 09:1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工资低于实际工资,可以以公司无故拖欠克扣工资为由,被迫辞职并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经济纠纷,又称经济争议,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经济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纠纷。经济纠纷有两大类:一是经济合同纠纷。如买卖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承揽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技术合同纠纷等;一是经济侵权纠纷。如知识产权(如专利权、商标权)侵权纠纷、所有权侵权纠纷、经营权侵权纠纷等。在市场经济中,合同是平等的市场主体间确立交易关系,共同实施交易行为,追求和实现经济目的的法定和普遍的形式,因此,合同纠纷是经济纠纷的主要部分。  经济纠纷的成因  产生经济纠纷的原因很多,既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原因。结合我国经济活动的情况,产生经济纠纷主要有以下几种原因:  
    1、进行经济活动的依据不规范。市场主体在进行经济活动时,其依据不规范是引起经济纠纷的主要原因。君子合同随处可见,导致经济合同履行过程无章可循,从而产生纠纷;  
    2、在进行经济活动中,不严守规则,有些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不严格依法办事,根据自己的利益,故意不履行合同或订立假合同,因而产生纠纷;  
    3、有关部门的行政干预,而导致经济纠纷。  经济纠纷的特点  
    1、纠纷主体的特定化;  
    2、纠纷内容的多样化;  
    3、纠纷所属范畴民事化;  
    4、解决方式多样化。

  • 1、有合同签订的,根据合同订立的纠纷解决方式解决;没有订立纠纷解决方式的,可以事后达成该合意;事后也不能达成的,可以起诉、仲裁。
    2、没有合同的,可以和解;也可以搜集好证据,到法院起诉,让法院判决或者让法院调解。
    3、除经济纠纷外还有人身等收到威胁的,可以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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