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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当月买了工伤保险的当月可以解约保险吗

保险纠纷 2019-11-17 20:1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保险退保涉及的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保险退保会造成哪些损失?
    大家都知道,保险退保一般都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的,但是不同方式退保所造成的损失时不同的。
    据了解保险退保可以分为犹豫期退保、正常退保。
    一、犹豫期退保损失
    犹豫期也叫做“冷静期”,是保险公司为防止投保者一时冲动购买保险而设定的“反悔期”,一般为10天或15天。
    犹豫期退保是指投保者在合同约定的犹豫期内的退保。一般这种情况,如果投保者是在犹豫期内要求解除保险合同的话,保险公司将向投保者无息退还已支付的全部保险费用,而有些保险公司会扣除工本费后退还全部保费。
    二、正常退保损失
    一般只要超过犹豫期的退保都视为正常退保。如果投保者已缴纳满2年以上保费的,保险公司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30日内,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而未交足2年保险费的,保险公司将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费。现金价值=责任准备金-退保手续费。因此,如果是正常退保的话,投保者将承受较大的经济损失。
  • 工伤保险是由公司支付,不用自己买。
      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用人单位以本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和主要经营生产业务等情况,分别确定各用人单位的行业风险类别,企业工伤保险比例平均缴费率原则上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
    1.0%左右,三类行业的基准费率分别为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
    0.5%、
    1.0%、
    2.0%左右。
      用人单位以上一年度全部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月平均总额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计算。
      单位和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总额低于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高于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以上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第二款:“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作出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未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尚未获得民事赔偿,起诉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八条第三款:“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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