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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爸爸工作摔伤了,没有劳动合同,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19-12-08 11: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出现工伤的,受伤职工仍可以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要求工伤待遇。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则应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赔偿全部的工伤待遇。
    用人单位未与职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不影响劳动关系的成立,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职工因工作原因受伤的,仍属于工伤,可以要求工伤待遇。
    在处理工伤时,应该在规定时间内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工伤并治疗终结后再申请伤残鉴定,之后再根据鉴定的伤残等级等情况确定具体的工伤赔偿金额。
    对于赔偿金额,如果与用人单位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其一,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而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工资,其二,若因用人单位自身原因而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就以上问题建议双方协商处理,若双方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提供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1、用人单位不与你签劳动合同,你可主张从入职的第二月起至一年内的双倍工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切记:是主张双倍工资,主张工资的诉讼时效是离职后一年内,当然在职肯定在诉讼时效内)
    2、用人单位不给你缴社保,可主张用人单位为你补缴从入职之日起的社保,法律依据:社全保险法第四条、第五十八条、第八十六条。
    如劳动仲裁不受理,改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3、如果你要辞职,可以用人单位不缴社保为由,向用人单位提交书面通知,可直接走人,并可主张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支付你工作每满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6个月以下按半年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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