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婚姻起诉精神损失赔偿和婚后财产分配的抚慰金

诉讼 2019-11-16 11: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定继承的第一顺位: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如果没有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就由第二顺位的继承人继承,继承法说的说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因此,其四人都有继承权,继承份额原则上均等,但是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 保险理赔的赔偿计算具体分两方面来操作实施:
    一是交强险部分的保险理赔:
    1.、交强险赔偿范围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2、交强险赔偿限额 有责任的限额:(2008年2月1日以后的标准)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3 交强险范围内赔偿有责任的限额最高限额:
    12.2万元。
    4.交强险赔偿限额无责任的限额::(2008年2月1日以后的标准)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二是超过交强险部分的保险理赔:事故中造成第三者损失,超过交强险部分的保险理赔将在机动车的商业保险中承担赔偿,具体涉及到理赔的项目主要有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事故造成你残疾的,还有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等!
  • 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苏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