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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工伤事故致死先办死亡证還是先遗体火化

综合法律 2019-11-18 20:4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企业员工非工伤死亡标准是怎样的?

    企业职工非工死亡和因工死亡的待遇是不一样的。企业职工非工死亡应享受丧葬费、一次性救济金和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

    企业职工非工伤死亡应享受以下待遇:


    1.丧葬费

    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2个月。


    2.一次性救济金

    其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2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9个月;3人或3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12个月。


    3.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

    企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符合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条件的供养直系亲属,每人每月补助标准按企业所在地调整为5类:180元、170元、150元、140元、130元。


    (一)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职工遗属的补助标准,在上述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提高20%。


    (二)职工遗属为孤寡一人者,在上述补助标准基础上提高10%。


    (三)兼有
    (一)、
    (二)项情况的,补助标准在上述补助标准基础上提高30%。

  • 按正常死亡,获得丧葬费,工伤待遇没有了。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1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810元)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
    (一)项、第
    (二)项规定的待遇。
  • 因为属于工伤事故中的医疗费用是不能使用医疗保险进行报销,否则会导致员工无法享受工伤待遇,出现纠纷为了避免纠纷,意外受伤的情况在医疗报销之前是需要证明不是工伤的。《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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