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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人用我的表情包,算作侵害我的肖像权吗?能够提起诉讼吗?

诉讼 2019-11-18 08: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侵犯隐私权、肖像权属于民事侵权,均被涉嫌犯罪,可以请求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情节严重的,可以请求赔偿损失。侵犯名誉,情节严重的,涉嫌诽谤罪。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诽谤罪。
    虽有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则不能以诽谤罪论处。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等情况。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00条、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120条、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法人、个人合伙、个体工商业户的名誉权受到侵害的适用于前款规定综上所述,公民的肖像权肯定是受法律保护的。
  • 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侵权责任的确定一般是:
    一是以 “营利为目的”的,是以营利目的作为赔偿的标准。即无论是否“情节严重”,也无论是否赢利,只要非法使用的目的是为了赢利,且肖像权人要求赔偿的,侵权人就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二是对于非以营利为目的的侵害肖像权的,就是说侵害肖像权精神利益损害赔偿的确定,是以“情节严重”这一基本标准为标准。情节轻微,不造成严重后果的,一般不判定物质方面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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