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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过去收费,但现在我必须收取每平方米大约100元的费用来重新发行我的房地产证。我需要收费吗?

房产纠纷 2019-12-02 14:2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要看你的是一手房新开发的房屋,还是二手房。新开发的房屋税费由开发商统一代收,以开发商开具的税费票据金额为准,因为每个开发商需要交纳的税费都不一样。如果是二手房,一般需要交纳税费如下:
    1、契税:一般是房款的1%(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面积在90平以上144平以下缴纳
    1.5%,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4%)
    2、营业税:房产证未满5年的交
    5.6%,产证满五年可以免交营业税。
    3、个人所得税,1%(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
    4、交易费:3元/平方米(但是一般需要买房人把双方的交易费都交了,也就是6元每平米)
    5、测绘费:按各区具体规定
    6、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二手房计税基数是房屋评估价,首套房是根据卖家是否首套房。房屋满5年,卖家不是首套房,也要缴纳个人所得税1%。
  • 各种证件以及手续齐备的,只是还没有办理《房屋产权证》的
    这种情况的话,房屋的权人就不用那样担心了,因为房屋是属于合法的私人建筑。按照法律也应该享受到国家规定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以及待遇。
    而缺失的产权证不需要补办,只是在发放安置费的时候会扣除掉其办理产权费时应该上交的费用,
  • 2007年3月颁布的《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从这个层面上来说,就算房屋产权年限70年已经到期,业主们仍然可以继续居住。
    而1994年通过,2007年8月修改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进一步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约”,而续约后要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不申请续约也没通过批准的,土地就要被收回——这两者间存在矛盾,这应该是房地产税要出台前要解决的问题。
    不过,房屋的所有权永远都是属于购买人的,而土地是属于国家的。房屋产权到期之后房子毋庸置疑还是属于持有人的,只是矛盾之处在于,房屋要建立在土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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