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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七周岁,夫妇如果离婚孩子给谁

离婚 2019-11-17 14: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
    1.男女双方首先可以协议离婚,就是否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达成一致协议,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即可
    2.协议不成,可到法院起诉离婚 如一方不同意离婚,第一次起诉一般不会判离,六个月后再次起诉,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般就判离 如对子女抚养达不成一致协议,法院会根据哪方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来判决由谁抚养,主要考虑双方的工作稳定性、收入高低、双方的老人哪一方更方便照看孩子。 结婚登记以后,不管谁的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原则上平均分割。适当照顾女方和孩子
  • 婚姻家庭案件要解决的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是否应当离婚以及离婚时的财产分割问题。双方应就小孩问题协商解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前,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双方未表示反对,并与该子女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离婚后,应由双方负担子女的抚育费;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始终反对的,离婚后,应由收养方抚养该子女。
  •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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