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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3月家里卖给对方的鉴识合同的预付款是2万元,总共给我7万元,房子到现在为止还没有支付

综合法律 2019-11-18 06: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需要对离婚协议进行公证才能办理过户,离婚协议进行公证,哪是要有你们双方的各种证明材料才给办的,所以,有了公证才可办理过户,要不没人敢信你。
    2.公证后,如果两个人都回老家去办理过户手续,哪当然更好,如果,是一人,应该也问题不大,不过最好能让女方出个委托书。
    3.手续:当事人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结婚证,子女的户籍证明,离婚协议草稿,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材料,如房地产权证等,公证员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流程:夫妻双方当事人必须本人亲自到场。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比如,由于发生了不可抗力导致购房者无力支付房款,那么也可以要求退回定金。
  • 购房定金的比例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担保法》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因此,按照上述法律的规定,购房认购书中规定的购房定金的比例不应当超过购房款的20%。
    比如,购房者要买的商品房的价格是100万元,那么认购书中规定的购房定金就不能超过20万元。
    如果购房定金的比例超过了百分之二十的话怎么办?《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也就是说,超过百分之二十的部分就不属于定金,不适用法律关于定金罚则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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