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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我的私人老板工作了三个月,两个月后,我仍然短缺大约3000英镑。当我离开时,我给了他一张借条。我让他给我打电话。我怎样才能拿回我的工资?

债权债务 2019-12-03 07:2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劳动争议经劳动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裁决的,当事人可以根据裁决的约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如果用人单位不按裁决履行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用人单位按约定履行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
    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 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老板拖欠工资,有欠条的话,劳动者可以直接持欠条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劳动者也可以到用人单位所知道的劳动者也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返还拖欠的工资。按实际情况写,写明还款日期,欠款金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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