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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房地产证需要哪些材料和程序?

房产纠纷 2019-11-21 07: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产证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一)房屋买卖合同正本和补充合同正本。
    (二)商品房销售的原始发票。
    (三)房屋的外部测绘调查和平面图的原计划。(如果房屋测绘报告的格式,它仍然需要出具竣工验收证书,填写申请表丽水城市的房地产登记,新格式仅需要提供原始实地调查测绘的建筑和家庭基础层次的计划。
    )
    (四)纳税证明(契税)
    房产证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5)已婚的需要准备
    1、身份证复印件(原则上要提供原件校验)。
    2、结婚证复印件(原件校验)。
    3、如果一方未能出席该活动,则应提供私人用章。
    第三人受委托的,还应当提供夫妻双方的私人用章。
    (六)单身的购房人(必须本人到场,不可代办)
    1、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2、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3、单身声明具结书购房者在本地则到民政局办理。
  • 离婚后房产证更名需要的手续有以下几步:   
    1、持离婚协议书的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无需办理公证;   
    2、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转绘;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登记费;   
    5、取证。
    离婚后房产证更名需要的材料:   
    1、关于房产分割的离婚协议书(协议离婚时);   
    2、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协议离婚时);   
    3、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及复印件(诉讼离婚时);   
    4、判决书中明确房产归属的可由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房产证(诉讼离婚时);   
    5、离婚证及复印件;   
    6、房产证;   
    7、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 房屋登记,是指房屋登记机构依法将房屋权利和其他应当记载的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的行为。那么,办理房产公证需要哪些材料,是什么?  办理房产公证需要哪些材料,主要内容如下:  出售方:  
    1、企业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  
    2、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使用证;  
    3、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及买卖房屋合同文本。  购买方: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或法人资格证书。  此外,公证处需要对所出售房屋的具体情况作详细了解。比如合同中买卖房屋的产权状况、坐落位置、数量、质量及附属设施情况和使用面积;房屋买卖价款数额、付款日期、付款方式;被买卖房屋交付使用时间;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及有关手续的约定;双方违约责任;双方当事人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内容;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及签约时间等,包括所要购买的房屋是否有银行抵押负担,都是审查的内容。  延伸阅读:2013房产如何登记  我国将建立房产统一登记制度。通过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建立以公民身份证号码和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等措施,加强基础性制度建设。房屋登记、土地登记由一个部门承担。  现状:国务院部门职责分工不尽合理,存在不少职责交叉、分散问题,有的长期得不到解决,严重影响行政效率和政府权威。  为进一步理顺部门职责关系,实现资源共享,最大限度地整合分散在国务院不同部门相同或相似的职责,这次改革提出三个方面的整合重点:  一是按照同一件事由一个部门负责的原则,整合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土地登记的职责,整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职责等,分别由一个部门承担。  二是整合业务相同或相近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解决这些机构过于分散、活力不强的问题。  三是整合分散在不同部门管理的资源。整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平台,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推动建立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逐步纳入金融、工商登记、税收缴纳、社保缴费、交通违章等信用信息。  要求:对其他职责交叉、分散问题,也要求按照上述原则整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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