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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的确认权是原来的确认权还是现在的使用权确认权?

房产纠纷 2019-11-19 10: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土地确权是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也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每宗地的土地权需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造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
  • 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即占有、利用、收益土地的权利。土地使用权的客体包括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农用地使用权指的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国有土地建设用地指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土地用于建住宅,称宅基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争议是因土地使用权属归哪一方即权属不清而发生的争议。无论土地性质和用途如何,只要因占有、利用、收益土地的权属归属存在争议,就是土地使用权争议,应由人民政府处理。
    土地承包经营权侵权纠纷是权利人已经依法取得的农用地占有、利用、收益权利遭受他人非法的侵犯而发生的纠纷。认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侵权纠纷的前提是:对占有、利用、收益土地的权属归属不存在争议即权属归属明确。
    即使权利人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曾经被有关机关通过登记发证等程序确认,但利害关系人对权属归属提出异议,这类纠纷仍应认定为土地使用权纠纷,由政府处理。归属经处理、复议、诉讼等程序确认。
    土地使用权确认是指在土地使用权的归属不明或发生争议时,利害关系人请求有关权利机关 确认土地使用权归属,从而解决土地使用权争议的行为。土地使用权确认请求权由对特定的土地有利害关系人行使,利害关系人不一定是土地使用权人,在土地使用权的归属不清或发生争议时,利害关系人可以是任何与特定的土地就土地使用权归属有土地使用权法律关系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他们都可以向有关机关或机构提出土地使用权确认的请求。
  • 土地使用权:


    一、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要具备一定的条件。

    (1)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2)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3)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

    (4) 经批准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5)缴纳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二、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程序

    (1)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有建筑物的,要约定建筑物转让的内容

    (2)向县以上国土部门提交转让申请

    (3)国土部门依法审查批准,审查内容为是否符合转让条件、是否符合城市规划要求

    (4)受让方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缴纳土地出让金,或经批准不需办理出让手续而将转让费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

    (5)缴纳土地增值税、契税、营业税等有关税费

    (6)登记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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