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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爷爷是离休老干部, 退休金加补助7300现在去世了,请问一下抚恤金怎么领取,都需要去哪些部门

继承 2019-11-27 10: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死亡后,社保部门要向其遗属发放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丧葬费一般几千元左右。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8】42号。
    )规定,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病故的,一次性抚恤金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如果是工伤死亡,按工伤保险赔偿,要赔偿死者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以上是四平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标准2017年的

  • 一、抚恤金计发基数及标准
    (一)在职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计发基数。为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职务(技术等级)工资与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津贴之和。
    (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计发基数。为离休、退休时的职务(技术等级)工资与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津贴之和,再加上按国家规定增加的离休、退休费。
    (三)死亡一次性抚恤金计发标准。批准为革命烈士的,为本人生前40 个月工资;因公死亡的,为本人生前20 个月工资;病故的,为本人生前10 个月工资。
    二、丧葬费计发标准 根据黑人联字[1998]10号文件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丧葬补助费计发标准为1200 元。
    三、领取程序
    (一)职工去世后,生前所在单位通知社会保险科。
    (二)社会保险科凭医院死亡或火葬有效证明进行登记,根据规定核算丧葬费、抚恤金,出具领取丧葬费、抚恤金通知单(其工资、福利等待遇自去世后下个月停发)。
    (三)去世职工家属持通知单到计划财务处领取丧葬费、抚恤金。
    (四)社会保险科对有关材料分类保存。
  • 具体要咨询当地民政部门。另外,有最新的通知: 各市州委组织部、老干部局,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11]192号)精神,经研究,对我省企事业单位离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作适当调整。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在中央部委有关政策调整方案出台前,将我省企事业单位离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调整为:
    (一)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的基本离休费;
    (二)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的基本离休费。
    二、调整后的标准,从2011年8月1日起执行。
    三、发放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仍按原资金渠道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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