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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结账的名义的房子里没有房地产证明书

房产纠纷 2019-11-21 22:4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产证是证明当事人拥有住房产权的合法证明,公证处不会受理没有房产证的住房产权公证手续。  《公证法》规定:  第二十九条  公证机构对申请公证的事项以及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按照有关办证规则需要核实或者对其有疑义的,应当进行核实,或者委托异地公证机构代为核实,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予以协助。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不予办理公证:  
    (六)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或者拒绝补充证明材料的;  《物权法》规定;  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 各大中介公司为保证双方交易安全,一般均会要求业主提供复印件,甚至向房管部门查册以确认产权清晰。 可以在复印件上注明此复印件只用于租户存档,不做其它任何用途。
    《房屋租赁许可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一、出租方:
    (1)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合法的权属证明。
    (2)身份证(如单位须提交法人资格证书和法人代表或委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及授权书)。
    (3)房屋租赁合同。
    (4)共有房屋须提交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
    二、承租方:
    (1)承租人为个人的,提交身份证。
    (2)承租人为境外人员的,提交公安机关签发的居留证件。
    (3)承租人为单位或其他组织的,提交有关单位或组织的有效证件。
  •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二十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第二十一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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