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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自己因窘迫,托欠租金两月,房主规定物业管理停水停电了,有时候只有自身悄悄开用,可物业管理发觉又给关闭,水电气一直交货的,给房主说月末以前交齐,可商议失效,早已停4日了,我该怎么做?

物业管理合同 2019-11-26 21:5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依照相关合同法,物业公司是没有权得停水停电的,理由如下:
    小区业主供水供电合同的相对人是供水公司和供电公司。根据权利义务一致原则,用水用电人有义务缴交水费电费,而供水代电人有义务依约供水供电。
    也就是说,用水用电人享有要求供水供电的权利,而供水供电人则享有收取水费电费的权利。
  •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但是不管是否解除合同,出租人都应该通知承租人。
    物业公司在没有通知您公司的前提下撬锁清理东西的行为是不适当的,但是不能算违法,因为是公司违约在先,只有物业作为出租人没有侵犯您的物品的所有权,没有造成物件的损毁、灭失的,不违法。
  • 实际中,物业管理公司擅自对你停电停水的,那是违法行为。公共服务是强制缔约,只要没有欠费,就是供电公司与自来水公司也无权停供,而物业公司更没有权利这样做。况且,即便物业管理公司得到供水、供电部门授权或业主大会授权,从而有权代收、代缴水电费,但在业主没有欠水费或电费的情况下,物业管理公司要是强行停水停电的依然是违法行为。
      你要是发现物业擅自停水停电的,你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或通过诉讼的方式,要求恢复供水供电,并赔偿损失等。  最后,物业私自对业主实行停水停电的,一般会对你造成损失,你要是找她索赔发生纠纷,损失较大的,建议可以找个专业律师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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