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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我这样的人能申请吗?由于工伤,我失去了工作能力。我工作时花了很多钱在治疗上。我一直在租房子。我挣的钱不够治疗。我放弃了治疗。我现在过着简单的生活,没钱付房租。我希望我能给予实际帮助。

交通事故 2019-12-09 15:3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国家对劳动能力丧失的赔偿标准是多少呢?首先应明确什么是劳动能力丧失。劳动能力的丧失,是指人身伤害致人残废,使其从事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活动的脑力和体力的减损和灭失。  《国家赔偿法》第27条第1款第
    (2)项规定:“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确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十倍,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按照这一规定,造成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的赔偿范围如下:  
    1.医疗费赔偿  医疗费的赔偿,应参照人身伤害赔偿的标准计算。  
    2.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方法是:  第一,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赔偿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倍。  第二,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赔偿金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  关于对间接受害人支付生活费的标准参照当地民政部门有关生活救济的规定办理。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受害人给付至18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
  •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遭受工伤,劳动者合格胜任原岗位的,劳动者的工资按原来的工资执行,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合法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其他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执行,如果劳动者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 工伤认定申请 到劳动局保险科领取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申请说明。按如下材料报送申请:
    1、填写《企业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4份),
    2、填写《个人信息表》,
    3、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工资报酬领取证明即工资条复印件或工友书面证明等),
    4、抢救医院初次诊断证明/职业病诊断证明,
    5、身份证复印件,
    6、交通事故或暴力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责任裁定书和相关处理证明/下落不明的,提交司法部门裁定书,
    7、复转军人旧伤复发的,本人革命伤残军人证,
    8、见义勇为的,提交民政部门证明材料,
    9、工伤证明材料,
    10、二寸照片1张,
    1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等其他,
    12、受伤经过简述报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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