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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父亲有家,我们生了孩子,八九年了。 现在我想和他分手,他总是来找我,我得和他分手,他出了孩子的抚养费,来我家,谁也不知道,他我不结婚,他不能在一起,我不能代替孩子工作赚太多钱,也不知道我在干什么

离婚 2019-12-06 14:4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不满2周岁的孩子属于婴儿,从有利于婴儿的健康成长出发,以随哺乳的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因此,如果你愿意抚养孩子的话,你是可以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的。但若你有下列情形的话,孩子可以由其父亲直接抚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孩子不宜与你共同生活的;
    2、你有抚养条件而不尽抚养义务的;
    3、其他原因:如染有吸毒、赌博等恶习;
    4、你与孩子父亲协商后,你同意孩子由孩子父亲直接抚养的。
  • 抚养费的支付标准要根据当地生活水平、孩子的实际需要、支付方的收入情况确定,没有统一标准。
    支付方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按照其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作为参考支付标准!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 孩子亲生父母,有抚养孩子的法定义务,如果一方不直接抚养子女,需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
    《婚姻法》规定:
    第二十五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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