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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上个厂做了一年。最后一个月旷工走了。厂里会给我一个月工资扣完吗

劳动纠纷 2019-11-23 12:2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扣员工工资不得超过总工资的20%。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如仍有疑问,可追问,满意请采纳!
  • 旷工不得扣发工资。公司扣发工资的规定无效。
    旷工是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可以给予处分(如警告、通报等),情节严重,多次旷工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但劳动法没有授权用人单位对员工进行处罚的权利。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只要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用工资是可以给别人担保贷款的。
    担保人具有法律规定的资格,即满足所需条件:
    1.与本案无牵连;
    2.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3.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4.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5.没有明显的违约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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