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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岁以上工伤劳动局接受吗?如果公司的老板不想接受信贷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19-11-26 11: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建议劳动者催促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劳动者自己也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3、认定下来后,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4、工伤认定后,治疗终结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论享受《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工伤待遇;
    5、如果错过了工伤认定时间,权益很难得到保障
    6、如果单位拒绝赔偿,建议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您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如果他们能确定劳动关系的,你应该尽快到相关的伤害,科和工作能力的鉴定科应用相关的受伤,和识别的能力,以尽快可能的话,再根据鉴定结果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的单位,按照工人的赔偿,因为年龄只有一年,超过处方的法律支持,他们将失去工作的权利的青睐相关的伤害造成残疾赔偿金项目。
    医疗费用受伤住院期间,生活护理,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艾滋病费,一次性伤残补助,粮食补贴伤残津贴,补助金,一次性医疗照顾那些在工作中受伤,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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