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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先怀孕,亲子鉴定结束的不是男性,法律上如何判断

离婚 2019-12-02 22: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亲子鉴定的地点应该根据其用途而定:
    1、在当事人是用于本(私)人确定双方的血缘关系的前提下,与户口所在地是无关的,可以根据本人的意愿,确定具体的鉴定地点;
    2、否则应根据亲子鉴定的使用方的具体要求,在其指定的机构办理该项,不能在其他(异地)机构办理;
    3、以亲子鉴定申报户口需要的资料及手续为例:
    (1)带上当事人男女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社保卡及孩子本人的《出生医学证明》(如果有)、当地计生部门开具的介绍信等资料;
    (2)共同去指定的机构(符合条件的医院等),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相关的血(液)样、(毛发、唾液、口腔细胞)采集手续;
    (3)再带上该亲子鉴定报告,监护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等资料,去双方任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申报户口即可;亲子鉴定:
    1、就是利用法医学、生物学和遗传学的理论和技术,从子代和亲代的形态构造或生理机能方面的相似特点,分析遗传特征,判断父母与子女之间是否是亲生关系,是法医物证鉴定的主要组成部分;
    2、简单来说,就是通过血型或DNA测试等鉴定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亲缘关系;
    3、如父母血液、毛发、唾液、口腔细胞及骨头等都可以做亲缘鉴定。
  • 未婚生子,是指在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在同居期间生下的子女,属非婚生子女。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九条的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抚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未婚先孕办理结婚登记不会罚款,但如果孩子生出来后六个月内仍没有办理准生证的,要被计生部门罚款才能上户,尽快去办理结婚登记以及准生证明,然后依法生育小孩。  根据法律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因此,如果不到法定结婚年龄,则无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如果没有结婚先怀孕的,只要在生育小孩前办理结婚登记,并向计生部门办理生育登记,计生部门不对其征收社会抚养费,也不会罚款。
    所以要是在结婚的时候只是怀了小孩,但还没有生下来,就不算违反法律,也不会被罚款。  如果没有登记结婚而先生小孩是违法行为,要缴交社会抚养费,缴交标准按其生育小孩的时间及户口性质等情况来计算。
    没有结婚就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属城镇居民的,对双方分别按你所在市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基数,属农业居民的,对双方分别按其户口所在镇(区)的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2倍的社会抚养费。
    一般基本上都能处罚上万元。具体的在所在市的计划生育局都有计算标准。
  • 通常情况下,一般继承遗产不需要进行亲子鉴定,对于遗产的继承,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分配,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分配,亲自鉴定只有在对亲子关系有质疑的情况,有人提起诉讼了,则会做亲子鉴定。
    我国《继承法》规定了: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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