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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改制为民营企业,离休留用工作人员能够享有改革赔偿金吗?

综合法律 2019-12-01 17: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劳动法》及《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在下列情况下,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应当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以上两种情况下支付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 ,员工到达退休年龄后劳动合同自然终止,公司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只需协助其办理退休手续即可(相应的医疗保险基金和其他需一次性支付的还是要支付的)。如公司想继续聘用该员工,可以和该员工签订返聘协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劳动者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
    法律规定男年满60岁,应该退休。
  • 社保到退休的年纪才可以拿退休金。
    养老保险必须缴满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15年,到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5周岁),就可以享受养老金待遇(延迟退休除外)。
    如果有单位,即使缴满15年,但职工还未退休,企业还得继续缴费,直至退休;个人缴纳社保的话,可停缴,也可继续缴纳。
    根据当地政策,肯定也继续缴纳好,养老保险是遵循“多缴多得”的原则,缴费基数越高、年限越长,退休时领取养老金也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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