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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学生,被网络兼职骗了,有哪些方式能够吓住她吗

综合法律 2019-12-13 15: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揭露兼职诈骗常用手段:
    1.工作轻松,高报酬:骗子首先会打出一天在家上上网就能轻轻松松赚好几百的诱人价码,以诱骗那些想着天上掉馅饼的人,总是会有人禁不住高薪又轻松的诱惑而被骗。
    2.保证金,押金:有的骗子在你做之前会叫你交保证金或者押金,正规的代刷平台是不会交押金啊保证金之类的,但是要交一定的入会费的,入会费一般在50元左右,要你交上百甚至更多的你就要小心了,肯定是骗人的。
    正规的代刷平台是不会后续再叫你交纳任何费用的,会费是永久的!
    3.流动资金,卡单:骗子会要求你有自己的可流动资金,用以购买商品。他们会叫你用自己的钱先付款,然后再将购买商品的钱款和你的佣金打给你。
    但等你付完款之后呢?有如下几种可能:一,他们直接消失,把你拉黑。二,一直借故拖延要你再做几单一起返还。三,借口卡单,借口没收到账款要你重新拍
    4.确认收货,虚拟: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颁布的《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同时第二款规定,各省、各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钱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该联合司法解释还例举了包括“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等物种依法“酌情从严惩处”的情节。
    因此,公民因为误信短息、电话、网络、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内容而上当受骗的,被诈骗金额在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就符合该联合司法解释的诈骗罪立案追诉标准,如果就此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公安机关应该受理。
    但根据该联合司法解释第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法院和检察院可以在规定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
  • 如遇到网络诈骗,可拨打全国统一报警电话110进行举报,或者向网络违法犯罪QQ举报邮箱地址是(jubao114@qq.com)进行举报维权追回您的财物。目前网络诈骗手段主要有四种:一是不法分子通过电子邮件冒充知名公司,特别是冒充银行,以系统升级等名义诱骗不知情的用户点击进入假网站,并要求他们同时输入自己的账号、网上银行登录密码、支付密码等敏感信息。
    如果客户粗心上当,不法分子就可能利用骗取的账号和密码窃取客户资金。二是不法分子利用网络聊天,以网友的身份低价兜售网络游戏装备、数字卡等商品,诱骗用户登录犯罪嫌疑人提供的假网站地址,输入银行账号、登录密码和支付密码。
    三是不法分子利用一些人喜欢下载、打开一些来路不明的程序、游戏、邮件等不良上网习惯,有可能通过这些程序、邮件等将木马病毒置入客户的计算机内,一旦客户利用这种“中毒”的计算机登录网上银行,客户的账号和密码就有可能被不法分子窃取。
    四是不法分子利用人们怕麻烦而将密码设置得过于简单的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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