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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工资是13000元,扣除1500名员工后,我的工资应该是11500元,但是公司从我的养老保险中扣除1040元合理吗?

保险纠纷 2019-12-11 13:2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由于在某些情况下,比如当应纳税所得额比较少的时候,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税率比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的税率低,因此在可能的时候将劳务报酬所得转化为工资、薪金所得,在必要时甚至可以将其和工资、薪金所得合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 绩效工资属于奖金的一种,用人单位需要根据合法制定的考核制度对劳动法发放绩效工资。如果没有考核制度,用人单位不得随意克扣劳动者的绩效工资。否则属于用人单位克扣工资。
  • 养老保险,全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
    养老保险的目的是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其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企业和被保险人按不同缴费比例共同缴纳,养老保险是强制保险,是必须要缴纳的,一般公司假期有事假、病假、年假、调休、婚假、产假、路途假等如果你请事假那么公司是按考勤天数扣款的如果你请的是病假提供医院的相关证明是不用扣款的请年假、调休、婚假、产假、路途假等这些也是不用扣款的,单位不能扣除养老保险。
  • 养老保险金的资金来源即养老保险费主要是由国家、企(事)业和个人三方按照职工工资的一定比例分摊而缴存的,而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通常是由单位从职工工资中进行扣缴或统筹,因此,具有工资属性的养老保险金应当纳人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养老保险金可分为:
    (1)已实际取得的养老保险金;
    (2)当事人已经退休,具备享受养老保险金基本条件但尚未领取的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
    (3)当事人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养老保险金条件的养老保险金。
    前两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第三种情形依照《婚姻法司法解释
    (三)》第13条处理,离婚时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养老保险金条件,另一方请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养老保险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缴付养老保险费,离婚时一方主张将养老金账户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过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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