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拥有的是一栋已售出的重新安置房屋,但买家总是把房子拖出来。我能直接取消房子吗?

综合法律 2019-12-02 13:0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那么,安置房买卖如何过户,  安置房买卖如何过户,安置房过户手续如下:  
    (一)办理安置房过户手续需要的材料  
    1、开发商名下的房产证原件。  
    2、开发商的法人委托书。  
    3、拆迁前个人房产证原件或房产证注销证明。  
    4、被安置人身份证复印件。  
    5、拆迁安置协议。  
    6、房屋移转过户申请书。  
    7、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  
    8、测量分户平面图。  
    9、如被拆迁人死亡?应提供死亡证明和代理人证明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办理安置房过户的程序  ?
    1、内勤收件即收取买卖双方应提交的相关资料,初审合格后,打印收件单。  
    2、外勤复审、实地勘测调查后,签署调查意见。  
    3、内勤收费。  
    4、科长审批。  
    5、主任审批。  
    6、外勤打印意见、登记表、转件单。  
    7、内勤移交产权产籍管理中心。
  • 首先,从国家法律政策来讲,没有产权证的房产是不允许交易的。因为我国规定,房产买卖以办理权属转移登记(也就是所谓的“过户”)为准,没有产权证的房产是不可以办理过户的,国家不保护不过户的房产交易。
    其次, 也建议大家不要购买这类房子,因为没有产权证将不能贷款、不能过户、也不能办理公证,所签署的协议也是无效的。
    第三, 没有产权证不能办理过户的话,那么其中隐藏的风险将会很大,不过户的话房产的所有权还是原业主的。
    例如,如果原业主离异的话房产将会被分割,如果他有债务被起诉的话,那么这套房产将会被法院列入可执行的财产。
  • 买卖双方是有买卖合同的,卖家如果不履行合同约定配合买家办理过户手续。买家可以凭买卖合同到法院起诉维权。  买家胜诉取得法院判决书之后,买家可以要求法院给房管部门开具协助执行公函,然后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可以单独办理住房过户手续。
      《房屋登记办法》规定:  第三十五条  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合法建造房屋、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房屋所有权,权利人转让该房屋所有权或者以该房屋设定抵押权时,应当将房屋登记到权利人名下后,再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或者房屋抵押权设立登记。
      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房屋登记机构予以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予以办理。房屋登记机构予以登记的,应当在房屋登记簿上记载基于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予以登记的事实。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天门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还有疑问? 立即咨询律师

25万认证律师 · 60分钟无限追问 · 平均2分钟响应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我拥有的是一栋已售出的重新安置房屋,但买家总是把房子拖出来。我能直接取消房子吗?
立即咨询
默认头像
王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谢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张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黄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陈律师6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