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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区电梯轿厢早已应用八年了,上月停电了后,来啦物业人开电梯轿厢就不需要了。昨日见到物业管理贴上去的通告说有一个件坏掉,必须使用维修基金来检修电梯轿厢,实际额度物业管理也没说清晰,今日上午让小区业主签名表决权,一切正常物业管理费和电梯费并不是都交了没有?那使用维修基金又代表什么意思呢?应不应该签名呢?住宅小区电梯轿厢早已应用八年了,上月停电了后,来啦物业人开电梯轿厢就不需要了。昨日见到物业管理贴上去的通告说有一个件坏掉,必须使用维修基金来检修电梯轿厢,实际额度物业管理也没说清晰,今日上午让小区业主

物业管理合同 2019-12-04 20:0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此电梯是否已通过相关质量监督部分的验收,只有通过验收的产品才能交付使用。如果尚没有,那么在调试期我们也没有办法,如果已验收,那么我们可以要求质量监督部门重新验收。----相关资料可以要求开发商出具安全检测报告。
    2.如果电梯质量确实有问题,可以督促物业或开发商尽快修复,对同样问题再次故障,国家都有明确规定,可以参照相关标准。
    3,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有问题并不一定是物业或开发商说了算,我们可以凭业主委员会的签名向相关部门讨说法,但以上所有的办法都是亡羊补牢,最好的办法还是提醒开发商,把好电梯质量关,以项目上不要只考虑自己的利益,也真正为业主考虑一下,毕竟买房对大家真的是太不易了。
    电梯坏了要找原因:第一要查电梯是否在质保期。如果在质保期就应该开发公司维修。
    第二要查电梯损坏的原因:
    A、是因为物业公司过失,
    B、是因为业主过失导致,
    C、是因为电梯维保公司维保不到位。
    如果是以上原因就应该相应的责任人维修。第三如果已过质保期,是自然磨损损坏,就要使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需要物业公司协助业主委员会,或当地居委会完成,
    1、对电梯损坏的检查,
    2、维修费用需要报价最少3家公司,并把维修费用在小区公示,
    3、然后对维修单位进行招投标,
    4、公示以后协助业主委员会上面联系电梯损坏那栋楼的业主签字却认费用,最后报房管局物业科申请费用,
    A、先由物业公司垫付维修费,费用申请到位后直接划拨给物业公司,
    B、费用到位后在维修。
  • 房屋买卖中维修基金的使用条件:
    1、维修基金只有在保修期满后,对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大修、更新、改造时才能使用。具体业主按照投票权的确定标准分摊费用比例。
    2、维修基金闲置时,除用于购买国债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基金范围外,禁止挪作他用。
    3、特殊使用
    (1)物业管理公司可从维修基金中暂借相当于一个月的物业日常维修、更新费用的备用金;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住宅需要大修或者专项维修、更新的,可支取施工承包合同中约定的预付款,但预付款最高不得超过工程款总额的30%。
    (3)业主委员会可以在物业管理企业的帐户上留有相当于一个月活动经费的备用金,业主大会另有决定的除外。
  • 《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六条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综上所述,我国物业费诉讼时效是两年。
  • 一般来说,业主不想交物业费的原因由诸多因素引起,但主要有以下原因:
      
    1.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质量不满意 。如果业主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满意率在70%以下,就可能造成众多业主不交物业费。
      (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质量主要体现在,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是否有资格证书或者岗位证书 、管理服务人员行为是否规范 、服务是否主动 、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协助维护公共秩序、小区门卫的站岗值勤 、 路灯、楼道灯完好率、垃圾的清运、 环境的保洁、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小区道路平整,主要道路及停车场交通标志齐全、规范、绿化养护管理等方面。)
      
    2.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价格不满意 或上调物业费的程序不规范,(在物价部门的指导下上调物业费还必须通过业主大会来决定。)导致业主拒交物业费 。
      
    3.没有可借鉴的处罚规定。我国虽然在物业管理条例中规定,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须履行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义务 。但对那些不愿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没有可借鉴的处罚规定。(例,电话、宽带有停机停网的处罚; 水、电、气有滞纳金的处罚)试想,这物业服务能停吗,你怎么去停,不可能因为某些业主未交物业费而把电梯停了,也不可能不清运垃圾了。因此业主交费的主动性就大打折扣了。
      
    4.尚待解决的争议与纠纷未解决。(例,因诸多因素或安保的疏忽引发业主家被盗的、因房屋漏水,损坏业主财物的、因邻里安防盗窗影响其他业主的居住安全等)当出现争议与纠纷时,许多业主一般不是寻求法律途径来解决,而是把责任归为物业,常以不交物业费来寻求问题的解决。
      
    5.从众的交费心理。当业主个人受到外界人群行为的影响(了解到部分业主没有交物业费,)而在自己的知觉、判断、认识上常表现出符合于公众舆论的行为方式,业主在这种条件下,常产生看一看,形成缓交心理,于是易造成不交物业费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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