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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工地职工以计件的方式工作中,假如非职工缘故导致的误工,在一个薪水周期时间能按职工的实际工资为标准,赔偿职工误工吗?

交通事故 2019-12-04 16: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何计算误工费?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标准(元/日)×误工时间(天)
    误工标准应按照伤者在事故前的收入情况进行核定,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有固定收入”的情形,包括非农业人口中固定收入和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两种情形。
    2、“无固定收入”是指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证明或者有关单位证明,在交通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其收入能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城乡个体工商户、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
    3、“无收入”是指本人生活来源主要或者全部依靠他人供给,或者偶然有少量收入,但不足以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原则上没有收入减少的不赔付误工费,但有主张误工费的权利。
    4、有固定收入,但并没有因交通事故误工而减少收入,误工费不予赔偿。
    5、对于受害人属于城市户口,达到退休年龄的无其他收入的,不予承担误工费。
  • 用人单位应按照标准工时制依法自主合理确定计件工资标准。
      根据《劳动法》四十六条、四十七条、四十八条规定,企业职工工资分配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和最低工资保护制度,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工资分配形式和水平。
      计件工资制是指按照生产的合格品的数量(或作业量)和预先规定的计件单价,来计算报酬,而不是直接用劳动时间来计量的一种工资制度。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应该按照标准工时制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 劳动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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