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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四年多后,我妻子要离婚,我有两个孩子。如果我不想离开呢?

离婚 2019-12-11 15:2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我国,离婚有两种方式:协商离婚和诉讼离婚,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不想离婚,则只能诉讼离婚。
    对于离婚财产的分割问题,《婚姻法》第 19 条第 1 款规定: “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 。
  • 重婚法院判离的法定情形之一,即使重婚的一方不想离婚,无过错方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请求相应的赔偿。
    《婚姻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如果夫妻双方因为重婚而导致离婚的,则夫妻双方能够通过协商的方式,可以进行协议离婚,即通过达成离婚协议的方式来完成离婚,在离婚协议中对子女抚养权的归属进行确定。通常如果有两个孩子的话,一般是由夫妻双方一人一个来进行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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