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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在xx贷款了61000,合同书上写着68000,如今我一月还3225。假如要提早还清也要还4万余,每一月还多收的1000的附加费。也有贷款利息。我想问一下这算放高利贷吗

合同纠纷 2019-12-14 09:3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民间借贷定义是公民与公民、法人、其它组织间的借贷行为。其特点是方便、灵活,准入门槛低,节省时间。贷款本金、利息、还款时间都可以自由约定。但是民间借贷利率多少算合法呢。

    根据2015年9月1日最新的民间借贷法规定:
    a、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b、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所以说年利率24%(两分利)到36%(三分利)之间算自由议价区间,在产生纠纷前按约定利率走,有纠纷上法院后剩下的利率会按24%算,如果未超过24%的肯定合法受法院保护,而超过36%的肯定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 放高利贷是违法甚至犯罪行为的,如果行为人为了追讨高利贷实施了犯罪手段的,还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对于高利贷合法的部分,债权人拿着欠条可以去法院起诉欠债人。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首先,《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中规定: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超过上述标准的,应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
    其次,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你就知道,高利贷是不但不受国家法律保护,还要严厉打击,可知是违法的。最后,刑法中没有关于高利贷的罪名,只是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但在放高利贷的过程中有触犯刑法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 出借人向借款人主张归还借款时,应当证明的事实包括两个方面:

    1、双方就借贷法律关系达成合意;
    2、出借人实际向借款人交付了出借款项。
    出借人能够提供真实完整的借款凭证的情况下,一般应可以推定其与借款人之间达成了借款合同关系的合意,并且实际履行了款项交付义务。其次,双方当事人之间无论是否签订了书面借款合同,都可能对借款的实际交付未保留完整证据,特别是借款通过现金交付的情况下,出借人往往只能提供借款合同或者借据、收条、欠条等证据,证明款项已经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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