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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在原岗位到了11年班,一直当组长,如今企业说现阶段你所属职位生产制造低迷,将我转到别的生产车间当作业员,我不同意来到,但感觉不可以担任,想辞工,又怕没企业经济补偿金,来到,又感觉原先上8钟头制,如今要上12小制,薪水又不高我还在原岗位到了11年班,一直当组长,如今企业说现阶段你所属职位生产制造低迷,将我转到别的生产车间当作业员,我不同意来到,但感觉不可以担任,想辞工,又怕没企业经济补偿金,来到,又感觉原先上8钟头制,如

劳动纠纷 2019-12-11 08:4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关于工作岗位调动的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在操作岗位调整时,企业依然应当遵守以下规则:
    1、调整岗位必须具有充分的合理性,调整后的岗位与调整前的岗位应有一定的关联,譬如把销售经理调整为销售主管可以认定为合理的,而把财务经理调整到销售岗位则可能欠缺合理性。
    2、劳动者被调岗后能胜任新的工作,如果不具备适任能力,用人单位还应当负责培训教育,以使劳动者能适应新的工作岗位。
    3、调整前应履行必要的告知和解释义务,做到有理有据。
  •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企业要用不能胜任工作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的,必须履行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的工作程序,否则的话,将被视作违法解除。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二项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劳办发[1994]289号),“不能胜任工作”,是指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
    用人单位不得故意提高定额标准,使劳动者无法完成。
  • 劳动合同中约定工资经双方确定,只要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就是合法的,劳动合同约定工资低于实发工资的情况,用人单位可以少缴纳五险一金,通常绩效考核等每月变化的报酬是不包含在五险一金的基数里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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