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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骑摩托车一切正常行车,公交站出去一个人将我撞倒,电动车滚动遇到他人了。将我撞飞的那人离开了。被电动车遇到的人到医院门诊涵养。我想问一下这是谁的义务,将我撞飞的那人一点义务沒有吗?

交通事故 2019-12-11 17:4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
    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 事故发生后,特别是有人员受伤的,要立即报警,保护好现场等待交警开勘查现场,同时伤者需要120急救的,要立即打电话急救,接着报中级车辆的保险公司。
    交警看车现场后,要扣押车辆,吧车辆拖回交警队,要对车辆进行鉴定,像碰撞痕迹,刹车系统,车速等,鉴定完毕后,约谈双方,做询问笔录,然后根据鉴定结果、道路上的具体情况下达事故责任认定书,拿到认定书后,双方可以要求交警调节一次,调节成功的大婚房签订赔偿协议,调节不成功的,双方的一方只能起诉到法院。
    又法院判决赔偿多少钱。
    伤者到医院后,肇事方在没有拿到事故责任认定书前,可以不垫付医药费,要伤者自己拿钱看病,等事故责任划分下来,肇事方可以根据自己责任的比例垫付相应的医药费,不能多垫付钱,防止伤者一方耍赖到结案后不坏给你多垫付的钱。
    目前法律也没有规定肇事方必须垫付医药费。伤者确实没钱治病的,他可以求到法院,又法院裁定肇事方是不是要垫付医药费。
  • 医疗人身侵权损害的赔偿标准有两种:一种是医疗事故条例规定的赔偿标准,但此规定只适用于构成医疗事故的医患纠纷;第二种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及人身损害精神损害赔偿等相关司法解释所规定的赔偿标准,适用于医疗事故等特殊案件外的所有人身侵权损害赔偿案件。
      具体赔偿范围: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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