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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电瓶车和一载儿童的自行车在无路灯的、人迹稀少的混合道路上因看不见对方而相碰。电瓶车男轻伤,车无损;自行车女锁骨骨折,车稍损。警方认定责任为自行车女因逆向行驶或大转弯未让直行车负主责;自行车男未来车灯负次责。因涉及到伤残鉴定赔偿等民事责任,因此请问一下,根据民法通则106、131条,有下列因素的话,次要责任方可以减轻民事赔偿责任吗?1、这是一条没有路灯的混合道路,人迹稀少,听说平时晚间也经常出过大小车祸。2、法律未规定电瓶车晚间一定要开灯,电瓶车男每天下班很晚,都走这条路,因电力不够而未开灯,中速正常行驶。未开灯只能说有过错。3、法律明确规定禁止逆行或大转弯未让直行车等行为,这些都是驾驶人的常识。自行车女虽然是受害者,明知其行为可能会发生车祸,但还是这样做了而发生车祸。这些情况在法律诉讼中能否减轻次要责任方的民事赔偿责任?不胜感谢!

诉讼 2018-08-23 13:2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发生车祸怎么确定双方责任  因一方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者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二、交通事故处理的流程  
    1.受理报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2.现场处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  
    3.责任认定。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作出认定。  
    4.裁决处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  
    5.损害赔偿调解。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赔偿,按照有关规定和赔偿标准,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相应的赔偿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由事故调解人员制作并发给损害赔偿调解书。  
    6.向法院起诉。如双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调解无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终止调解,并发给调解终结书,由当事双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而定:

    第一种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的赔偿责任;

    第二种是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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