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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身份证的名字换成了别人的名字,如何办理房地产贷款?

房产纠纷 2019-12-11 15: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无论由哪一方取得该房产的所有权,均应由该方给予另一方房产价值一半的补偿。因此,如果双方能够协商解决房产归属问题,该房产的分割并不困难。
    比如由一方取得房产支付对方补偿金并承担银行剩余债务即可。
      如果双方不能协商一致而通过诉讼解决房产归属的,由于该套房屋虽然取得了房产证但尚未还清贷款,银行对该房屋享有抵押权,故通常认为此种房屋属于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
    法院一般不会对房产的归属直接做出判决,而是判决该房屋归一方使用(通常是登记的产权人即借款人),并告知当事人在还清银行贷款,涂销抵押登记后再通过诉讼解决房屋产权的归属。
  • 抵押贷款办理条件:
    1、年满22周岁;
    2、持有有效身份证;
    3、无不良信用记录;
    4、有固定工作证明;
    5、盖有单位财务章的收入证明;
    6、有产权证 国土证
    信用贷款办理条件:
    1、年满18周岁;
    2、持有有效身份证;
    3、无不良信用记录;
    4、有固定工作证明;
    5、盖有单位财务章的收入证明;
    6、其它财力证明,如房产、汽车、股票、债卷等;
    7、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8、提供两名联系人。
    前5个条件必须具备,即可申请信用贷款。

  • 一、按照我国《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可以由两个两个以上的产权人共有,共有可以按份共有,也可以共同共有。
    二、产权证上面登记的产权人,如果是两个以上的话,则是共有产权人,产权人的名字没有前面和后面的区别,不是登记在前面的占所有权的比例就高,登记在后面的占所有权的比例就低,我国《物权法》规定,共有产权人可以自行约定各自所占的产权比例,产权证上面会明确标明比例份额,而不是以产权人名字登记的前、后顺序来确定产权比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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