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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是否需要目前的身份证文件材料来申请注销双账户

离婚 2019-12-19 11:1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安机关不准许有双户口,只要他们发现你不注销他们也会强制你注销的。一般个人主动申请注销户口,一是先定出申请,然后将两个户口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交给派出所核查,他们会让你选择注销其中的一个,然后收回你要注销的户口本和身份证,户口注销以后派出所会给你出具注销证明,你拿着注销证明和未注销户口的身份证、户口本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证登记更改、到银行提取帐户资金,到民政局办理结婚证更改婚姻信息等等,
  • 不是注销,通常情况下长期不到派出所办理二代身份证,并无法联系到本人的,户籍信息可能被冻结。
      户籍信息被冻结一般是为了防止出现重户,目前比较常见的有,长期不到派出所办理二代身份证,并无法联系到本人的,户籍信息可能被冻结。
    另外,因为历史遗留问题,以前曾出现过一人拥有多个户口,民警在清查和核实的过程中一旦发现,也会冻结此人的户籍信息。
      户籍信息被冻结后可以向派出所申请解冻。正常情况下,解冻需分别向县公安局和市公安局提出申请,由市公安局解冻。
  • 身份证过期,派出所不会注销当事人户口。当事人需要抓紧时间补办身份证,以免耽误自己使用。  《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第十一条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
    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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