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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孩子们非常孝顺。父亲背着孩子写了一份遗嘱,把他所有的财产,包括养老金,都交给了继母,并进行公证。问:我们的孩子在他们的父亲活了一百年后会没有继承权吗?

继承 2019-12-13 12:1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财产遗嘱公证的程序具体如下:
    1.申请: 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2.受理:
    对于属于本公证处管辖,并符合前条规定的申请,公证处应当受理。
    3.审查:
    公证处应当按照《公证程序规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进行审查,并着重审查遗嘱人的身份及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有无受胁迫或者受欺骗等情况。
    4.出具公证书
    公证遗嘱生效后,与继承权益相关的人员有确凿证据证明公证遗嘱部分违法的,公证处应当予以调查核实;经调查核实,公证遗嘱部分内容确属违法的,公证处应当撤销对公证遗嘱中违法部分的公证证明。
  • 《继承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一人或数人继承。”规定了遗嘱继承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由谁继承,由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决定,如果被继承人生前其法定继承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而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却尽了赡养义务,使被继承人在生活上得以照顾,在精神上得以慰藉,被继承人生前立下遗嘱,指定尽了赡养义务人(法定继承以外的)继承其遗产,是合法的,是受法律保护的。
  • 被继承人死亡后,其遗留的财产称为遗产。没有遗嘱遗产按法定继承处理,遗产继承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有协议依协议 。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 自己手写遗嘱又叫做自书遗嘱,符合相关的条件是有效的,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如果担心效力问题,可以进行遗嘱公证。

    遗嘱不一定需要公证才有效,只要符合相关的条件,遗嘱无需公证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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