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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子买卖,房屋现阶段沒有不动产登记证,可否公平?

公司税务 2019-12-13 13:1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使用权、乡产权、小产权的房屋是没有产权保障的,不具有房屋、转让、处分等权利,且不能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像小产权中的乡产房等并没有国家的产权证书,所以说无法转让。如果遇到国家征地或拆迁,购房人的利益将很难保证。
    双方签署的购房合同也不是法律认可的正式购房合同,如果房产出现纠纷,缺少法律支持。而且购买乡产权那样的小产权房无法办理贷款,只能一次性或分期付款,这样无形中会加大购房人的资金压力,增加购房风险。
    所以说,小产权房屋是可以进行买卖交易的,但是因为各种政策原因,买卖小产权房屋并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对于买卖双方来说都会造成不必要的麻烦,买卖双方的利益得不到较好的保证,所以说小产权房并不是很好的选择。
  • 没有取得住房产权,但是有购房合同的住房,不能处置该住房。  需要等取得住房产权之后,才可以自由处置,如当事人之间对住房产权有争议,可以在住房取得产权之后起诉解决。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二十一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房屋登记办法》规定:  第三十二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一)买卖;  
    (二)互换;  
    (三)赠与;  
    (四)继承、受遗赠;  
    (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六)以房屋出资入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小产权房在拆迁守程中能否获得补偿,分为两种不同情况。
    一、小产权房的性质是属于履行了审批手续的房屋,但集体经济组织在安置本集体民过程中擅自扩大了销售对象。由于根据现行法律和政策,非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不得购买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因此买卖合同归于无效。应首先认定所涉房屋的所有权是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或者属于宅基地使用人所有,拆迁安置补偿的利益,只能由所有权人即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享有。
    二、小产权房是属于违法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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