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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37岁没有结婚证,一个儿媳能独立立户吗?

离婚 2019-12-13 11:3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重婚罪的认定先要认定是否是重婚,认定重婚,关键要看是否构成另一夫妻关系。依据有关司法解释,重婚有两种情况:一是法律上重婚(法学理论上称为“法律婚”),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登记结婚,指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
    二是事实上重婚(法学理论上称为“事实婚”),即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若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即使没有结婚证,也算是重婚。
  • 以大连市为例,办理户口登记可以到新生婴儿父、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户口登记。事项名称:办理新生婴儿呈报出生户口服务对象:个人实施机关:大连市公安局办理机构:所属派出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办理程序:由新生婴儿父、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审批。申报材料:
    一、符合国家计生政策出生婴儿呈报出生手续:
    1、父母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新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出具的《落户通知单》等手续;
    3、其他需提供的材料(由内勤民警提供书面清单)。
    二、不符合计生政策的出生婴儿呈报出生手续:
    1、父母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出生医学证明》、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出具的《落户通知单》等手续;
    3、与呈报出生有关的法定证件(如法院判决书、公证书、亲子鉴定书等);
    4、其他需提供的材料(由内勤民警提供书面清单)。收费标准依据:无数量限制:无承诺时限:符合规定,申请手续齐全,当场办理完结。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分—11:30分;下午13:00分—17:00分(国家法定假期除外)
  • 未按《婚姻法》第8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 重婚罪是以夫妻名义同居或者虽然不是以夫妻名义同居但是周边的居民都认为是夫妻的才涉重婚罪,但是单凭生了一个小孩是无法定罪的。如果想追究其刑事责任,需要取证。取证主要是针对这一方以夫妻的名义连续共同生活达一年之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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