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专利已获授权公布,但专利审查信息仍有待公布。这是怎么回事?

2019-12-12 06: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可分成两个阶段,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在每个阶段的权利是不同的。  第一阶段是从申请日到申请公布日,《专利法》采用“临时保护”。如果有人在使用已经申请专利但未授权的发明创造,申请人可对实施该发明创造的人讲明自己已申请了专利,将来一旦该申请被授权,就可以按通知之日起要求实施者支付适当的费用。
      第二阶段是指被授予专利权到专利期限届满。在这一段时间内,申请人的专利已被批准拥有法律保护的专利权,如果在被授予专利权之前,某个单位或个人实施了已经公布的发明,又不按着专利申请人的要求支付适当的费用,在该项申请被授予专利权后,专利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追还该项费用。
    在被授予专利权到专利权期限届满这段时间内,在受《专利法》保护的区域内,除《专利法》中规定可以强制许可的情况以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能擅自实施该项专利,否则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 发明专利申请初步审查主要是审查如下内容:  
    (1)专利申请是否包含专利法规定的发明专利申请,以及这些文件(包括请求书、说明书及其附图、权利要求书、说明书摘要)是否明显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规定的撰写要求,以及其书写格式和签署等是否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规定;  
    (2)专利申请是否明显属于违反国家法律和公共利益或妨害社会公德的情况,或者属于专利法规定的不授予专利权的范围;  
    (3)专利申请主体是否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申请主体的资格;  
    (4)专利申请是否明显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单一性要求;  
    (5)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是否符合专利法的规定,即不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  
    (6)专利申请主题是否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的发明的定义;  
    (7)与专利申请有关的其他手续和文件是否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规定;  
    (8)专利申请是否按照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缴纳了相关费用。
  •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受理发明专利申请以后,必须依照专利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查。发明专利申请的主要审查程序有,初步审查、公布专利申请、请求实质审查、实质审查。  专利审查中可以要求回避情形:  
    1、是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的近亲属的;  
    2、与专利申请或者专利权有利害关系的;  
    3、与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查和审理的;  
    4、专利复审委员会成员曾参与原申请的审查的。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宁波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