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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在河北省唐山市XX的医疗保险是正常参保。现在去XX工作了,单位可以给我办社保吗?

保险纠纷 2019-12-13 20: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首先要准备好医院出具的医疗费用发票,住院医疗保险往往采取实报实销的形式,赔付的金额只可能少于实际花费,而如果您购买的住院医疗保险中带有住院津贴保险,那么还可以针对因住院医疗所致的误工费用损失提供额外的经济补偿,高出部分可以用作营养费、误工费、车船费、陪伴费、护理费,以及享受单人病房、专家诊治等更高级别和更高质量的医疗服务。另外,津贴型住院医疗险理赔时往往无需提供发票原件,手续简单,不容易有理赔纠纷。
    且与是否拥有社会医疗保险或其他保险公司的医疗保险都不冲突,可以是额外的保障。

  • 1.交通事故造成的医疗保险不能报销,因为大多数人在单位的缴纳的社会医疗保险是自身发生疾病才给报销的。
    2:因此,由于交通事故受伤入院医治,不属于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交通事故赔偿需依次序进行:
    1:按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交通事故的赔偿首先由肇事方的商业交强险进行赔偿,超出的限额部分按事故责任的认定比例进行分担。
    2:即交强险赔付后,对方再按其应承担的责任比列部分进行民事赔偿,剩下的部分则由受害者自负,而自负的这部分医疗费用不管伤情如何严重,都是不能走医保报销的。当然如果受害者的所在企业或其个人有购买商业意外保险,剩下的自负部分则可以通过这一渠道得到补偿。
  • 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新成立的企业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等有关证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社会保险登记内容包括:单位名称、住所、经营地点、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开户银行账号以及国务院劳动保障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2、办理好缴费登记手续后,缴费单位应当在每月1日至15日内,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日期缴纳社会保险费。
    本单位职工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单位从职工本人工资中扣除后代为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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